Friday, December 10, 2010

无 知

人们把现今年轻人形容成草莓族,外表光鲜亮丽,事实上却经不起一点挫折,一碰就烂。觉得这词偶尔也凸显的出它的贴切。常说的,人性在变质,溃烂。有的脑袋渐渐钝化甚至于失去思考能力,有的脆弱得像劣品玻璃般易碎。简略,太无知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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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4 楼坠下,分分钟身首异处,脑浆溢出,爆肠。有时爱如同鬼遮眼一样,让人失去理智,失去判断。一死,愚蠢地想证明真爱,却反而连累她受千夫所指,受万人吐槽。想在她心里变成永恒的回忆,可却在她心里留下恐怖死去的样子,留下阴影还有恐惧和不安。

这,我看不见所谓的爱情的伟大,我只看见愚钝,自私和幼稚。这并不是为爱而亡,而是为无知而白白送命。同情心,是有的。同情这人不懂得理性思考,同情他的家人要为他的无知伤悲。

你可以说我没同情心,也可以说我不懂得爱情。是的,我不曾恋爱,但我觉得爱情是不能勉强的。无论你有多真诚,你有多爱,感觉不对就是不对。你可以等待,可以坚持,感觉不对就是不对。你可以嗑药,可以烧炭,感觉不对就是不对。

一个人临死前会倒数,会拍照,会在面书上发帖,这真的是一个临死的人会做的事吗?我不能断定他的想法,但我觉得他很想受瞩目,很想被讨论,或是觉得为爱自杀那种凄惨和悲壮值得同情,像日本自杀炒作的漫画家。

“身体发肤,受之父母”,自杀之前只想到在面书上发帖,回帖,拍照,可怜的思想,父母都摆在哪了?死了,白头人送黑头人的爸妈会有什么感受。我不明白,不明白一个把生命看得如此薄弱,不善于全面思想的人会如何懂得爱情。

个人认为,跳楼是最直接的自杀方式,一旦跳了,后悔了,你不能闭上眼然后说“我后悔了!”,身子就跟着往上飞,回到原点。

珍爱生命。

3 comments:

Lim Pui Mun said...

真的觉得他很幼稚,难道他的女朋友比他家人都来的重要么?
而且只是4个月的女朋友,就算是4年也不应该这样做咯。
他的爸爸妈妈都把他养那么大了,他不会先想想自己的父母的啊?

流浪汉 瑜伽 Yoga Tramp said...

爱情是麻木!
跟风-之前有太多关于自杀前在面子书留遗言的报导

赵某 said...

Reiko:
是eh,他们只认识了4个月,可他父母养育了他22年啊。无言,真不知他想用死来证明什么。

流浪汉:
爱到鬼遮眼了。不值得。